泰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文件
泰运管〔2011〕33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关于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处(所)、驾培处:
为加强机动车一驾驶员培训管理,落实学时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现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关于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鲁运〔2011〕16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为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文件
鲁运〔2011〕16号
关于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市运管(驾培)处、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为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落实学时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科技含量,是落实“两保两树”活动的重要体现。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省局将把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夺杯争先”活动考评标准体系,一并检查验收。
二、规范系统功能,确保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有效运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应当包含驾校招生和培训教学管理,教练员和教练车管理,教材、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和结业证书管理,结业考核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学时采集、控制,以及教练车卫星定位等功能。驾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应当能够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
三、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任务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省局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暂行)》 (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见附件)。已经安装使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的市,要对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尚未安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的市,在研制、安装和使用时,要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于今年10底前完成安装并于年底前调试完成投入使用。
各市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省局报告。联系电话:0531-8569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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