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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驾驶培训行业协会因管理体制变化名不符实,工作内容由参与行业管理转向 服务,因此经2015年7月16日第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泰安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后,更名为泰安市驾驶服务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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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文件

泰运管〔2011〕62号


关于印发《全市启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处(所)、驾培处:

    现将《全市启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市启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提高培训质量,实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智能化管理,根据省局《关于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鲁运〔2011〕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应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强化驾培市场管理,规范驾驶培训经营行为,确保培训质量;提高管理效能,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驾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驾培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2012 年,全市运管机构和所有驾校全面应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全市驾培行业管理和驾校内部管理智能化;实现驾培业务在驾校、运管机构及公安部门之间的自动流转,形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制的市场氛围,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区运管处(所)、驾培处组织辖区内教练车进行检测定级,喷涂门徽及监督电话,逐校统计需要安装车载计时仪的教练车数量,以驾校为单位用Excel制作全市教练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附教练车行驶证和检测定级卡复印件,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局运管处驾培科,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xyz2005abc@163.com)联系电话:8629251 8629252 。

    (二)系统软硬件的建设调试。组织供应商分区域安装车载计时仪和管理软件,12月31日前完成我市所有驾校和运管机构系统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土作,确保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三)人员培训。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组织对全市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智能化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驾校业务人员及教练员进行培训,由供应商派技术人员讲授培训学时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常见故障排除知识。确保能够掌握和熟练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

    (四)系统运行。从系统安装完毕之后至2012年2月底前为系统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在鼓励通过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的同时,原驾培业务流程保持不变。

    自2012年3月1日起为正常运行阶段。全市所有学员的报名登记、缴费、培训预约、培训学时记录、培训学时数据向驾培管理部门传输、驾培管理部门对培训学时的审核等业务流程,一律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平台上完成。

    (五)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推广应用工作,广泛征求驾校的意见,分析系统在技术、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告供应商,及时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同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坚实的平台。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启用工作,市局运管处成立由金胜利处长为组长,李春水副处长为副组长,刘健、章磊、解玉哲、周庆军同志为成员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启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运管处(所)、驾培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启用及各项管理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智能化管理,是落实《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重大举措,也是提升管理水平和从源头规范驾培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定期研究和解决启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驾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安装、调试工作,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虚假使用、不规范使用,搞投机取巧。各县市区对发现的问题及查实的学员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要及时严肃处理。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启用机动车驾驶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强化驾培市场管理的内在需求,各县市区要通过新闻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驾校、社会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智能化管理的认识,为系统的启用创造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建立有效的培训与考试衔接机制,使计算机管理系统启用工作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实现驾驶培训智能化管理系统与公安部门驾驶证预约考试系统能有效的衔接,实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源信息共享。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按照国家法律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驾驶员培训记录管理制度,完善学员凭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的培训记录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工作机制,确保教学大纲落实到位。

    (四)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有序开展。各县市区驾培管理部门要靠上抓,派遣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在辖区内驾校巡回检查指导,帮助驾校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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